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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法院为56名电诈受害者追赃挽损9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4-08-20 10:28:17 打印 字号: | |


“法官同志,你说的是真的吗?你这边真的是人民法院吗?(电话中传来哽咽的声音)我自从被电信诈骗后,连在手机上购物、点外卖都不敢了,我整个人都抑郁了,每天都在懊悔,老公也和我离婚了,现在终于能拿到被骗走的41万元,感谢法院的帮助……”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拨通了电诈受害者刘女士的电话,告知其电诈罪犯已入狱并将向其发放退赃款41万余元时,受害人刘女士泣不成声。这是太仓法院在退还电信诈骗受害人款项中发生的一幕。

偷越国境诈骗 “淘金”梦碎境外

2021年的一天深夜,周某在当地蛇头的带领下,企图偷越国境时,被边防武警抓获。周某到案后,起初仅供述了偷越国境的行为,幻想其仅会被行政处罚。但是周某没想到,公安机关已初步掌握了其诈骗犯罪的证据。原来周某在境外诈骗中国大陆地区某受害者时,因该受害者报案及时,公安机关通过侦查锁定了周某等人的身份信息。随着周某等人陆续归案,以贾某等人为首的电信诈骗集团及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经查,2020年下半年,贾某伙同他人共同出资,在境外某地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窝点,纠集数十人形成分工明确、人员众多的犯罪集团,针对中国大陆居民实施虚假“股票黄金投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该犯罪集团利用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由团伙组员到各个社交平台结识潜在被害人,加微信后以“学习投资”为由推荐“老师”的微信,进一步引导被害人加入由团伙成员冒充的“股友交流群”。群内 “老师”会讲解、推荐股票,团伙成员则在群内烘托气氛,吹嘘“老师”投资水平高超,使被害人信以为真。期间该犯罪集团成员分别使用冒充投资成功的股友、讲师、讲师助理等身份的多个微信号,添加被害人微信,与其聊股票、投资等,欺骗被害人跟着老师投资可获得收益,再虚构股票行情不好、投资黄金可以赚钱等事实,进一步引诱被害人在团伙制作的虚假黄金投资平台上进行入金、投资,平台上的金额等数据由后台进行修改。被害人的资金实际进入到团伙控制的多个私人及对公账户,由犯罪集团财务组通过转账给他人进行洗白,其他组长、普通组员根据其参与诈骗被害人的金额,按照不同的比例获得提成。该犯罪集团通过以上方式,骗取56名被害人共计2600余万元。

太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贾某等人结伙共同采用电信网络技术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诈骗犯罪集团中,贾某组织、领导诈骗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系首要分子,法院对贾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对周某在内的其余同案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

应执尽执 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接到被害人的报案后,公安机关采取司法冻结的方式,截留涉案洗钱账户中赃款83万余元。在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贾某归案后,根据贾某的供述,公安办案人员前往贾某老家,在其亲属家中查获400余万元现金。

该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太仓法院对贾某及同案犯名下的财产应执尽执。法院划拨了该犯罪集团洗钱账户中的赃款及犯罪人名下微信钱包等账户中的存款,对犯罪人持有的A股股票进行抛售并提取股票账户内资金,对犯罪人名下的玉石、女式包、手表、首饰等24件物品全部予以司法拍卖,并依法提取前述公安机关查获的赃款。

此外,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动员罪犯近亲属代为履行退赃义务,尽量多为受害者讨回被骗钱款。其中,令人十分动容的是,该犯罪集团中某个从犯的父亲在与法院执行干警交谈时吐露,自己一直误以为儿子在国外“淘金”,如今得知儿子在境外从事电诈犯罪、目前已平安归国并在监狱服刑,他既难过又感到庆幸,他说:“我和孩子最后一次通话还是在两年多前,当时他说在老家打工薪水低,想和其他中国人一起在国外做生意,赚到钱就回家。后来在新闻上看见境外很乱,中国人在那里工作还会受到水刑和体罚,我就一直很担心儿子。他干了错事我很痛心难过,但终究他能平安回来就好,所以我还是想谢谢国家和政府!国家打击电诈我们家一定支持,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儿子骗别人的钱还上!”一个多月后,这位父亲从湖南老家来到太仓法院为其子代为履行退赃义务12万元,当听说这笔钱是他东拼西凑所得时,执行干警们都默默地为这位深明大义的父亲点赞。

最终,太仓法院成功执行到案款900余万元。因案涉56名被害人分布在全国各地,采取线下现场办理与线上远程办理相结合的退赃方式,方便被害人办理领款手续,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太仓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坚决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并积极动员被告人及家属退赃退赔,将追缴的涉诈资金及时退还给被骗群众,最大限度保护被骗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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