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5月8日 作者:史福宜 版次:A3
“您好,是太仓法院吗?我这里是上海边防,一名叫王某的乘客刚准备登机前往韩国济州岛,已被拦下,您看后续如何处理?”凌晨五点钟,太仓市法院执行员接到上海边防打来的电话,随即联系王某,要求其配合边防部门工作,不得出境,并令其立刻来法院接受调查。
2017年,王某向宋某借款70万元,因王某未按期全额还款,宋某向太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余款40万元,法院判决予以支持。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有20余万元未履行,后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某在法院有多起执行案件,此前,太仓法院也曾多次查找王某下落,但均无果。一日,宋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根据其了解,王某长期和朋友出境游玩。为此,执行员及时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经查,王某确实有过出境记录,于是法院针对性采取执行边控措施,限制王某出境。
被执行人王某来法院后,经执行员核查,王某在明知有执行案件的情况下,近年来仍多次前往韩国、澳门等地旅游,情节恶劣,已涉嫌构成拒执犯罪。太仓法院遂向其出具罚款决定书,对其罚款2000元,并责令王某限期履行全部案款,否则将就其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门。王某迫于压力向宋某履行全部款项,并就之前的终本案件也积极向其余申请人还款,并和当事人全部达成执行和解,前后共履行案款近30万元。